专长
专长是一种经验或天赋的表征,可以给予角色一些特殊能力。它是与职业因素无关的训练、经验以及能力的体现。若无具体说明,每个专长只可被选用一次。你在创建角色的第1级获得两个专长,分别代表你与生俱来的一种特质、和你通过背景训练习得的一种技术。此后,每当你的等级达到3的倍数时,你再获得一个专长。
你必须先满足专长的先决条件才能获得该专长。若你在获得专长后无法满足相应的先决条件,则你将无法使用相应的专长,直至重新满足该先决条件为止。
例如,擒抱者专长必须满足“力量13或更高”的条件。若你的力量降低至13以下(比如因诅咒而降低),你就无法从擒抱者专长中获益,直到力量恢复为止。
作为此规则的特例,一个专长永远不会导致它自身的先决条件失效。比如说,“重甲狂暴”专长的先决条件为“无甲防御”,而效果包含“你失去无甲防御特性”,它不会导致自己失效。
某些专长有特殊分类,并可能具有一些系统性的相关规则。
专长分类
专长 | 描述 |
种族专长 | 必须是某个种族的成员才能选取 |
职业专长 | 必须拥有某种职业等级或职业特性才能选取 |
娴熟专长 | 提供某种熟练项,或是针对特定熟练项进行强化 |
秘法专长 | 先决条件为掌握了某些法术,对它们进行强化 |
战技专长 | 共用“卓越骰”作为消耗资源,完成短休后恢复所有卓越骰 |
超魔专长 | 共用“术法点”作为消耗资源,完成长休后恢复所有术法点 |
通用专长 | 没有特殊分类的各种其它专长 |
负面的专长
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专长对于角色是纯粹的提升。但是,有少数专长,通过让角色承担某些负面效果,换取了更为强大的正面效果。包括但不限于:独狼、和平誓言、专精法师、复古法师。
即使通过某些方法(例如变形、施展“合体术”),失去了这类具有负面效果的专长,专长的负面效果也依然会保留。
玩家可选变体:重命名专长
获得一个专长时,如果你认为它的名字不好听,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,修改它的名字,对实际数据没有任何影响。
在创建角色时,你需要向你的DM说明自己是如何给专长重命名的,并将其备注在你的角色卡上。